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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书帮 > 清代地理志书研究 > 第30章完结

第30章完结

17.太平府当涂县:“一驿:采石”。_晓*税?C^M¨S~ ,唔^错¢内!容\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656《兵部》:“太平府当涂县县驿,马十四匹,马夫九名,差夫十二名;采石驿,船三只,水手十五名,水驿夫十六名。”《皖政辑要》:“当涂县县驿”注179。民国《当涂县志》:“当涂县驿……光绪末因邮政发达遂渐次裁撤。采石水驿……清末裁撤。”注180则清末有县驿、采石驿。应改为“驿二:当涂、采石”。

18.太平府芜湖县:“一驿:鲁港”。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656《兵部》:“芜湖县县驿,马十四匹,马夫九名,差夫十二名;橹港驿,船五只,水手二十五名,水驿夫十六名。”《皖政辑要》:“芜湖县县驿”注181。民国《芜湖县志》:“芜湖县县驿……澛港水驿原设红船五只……光绪之季因邮政发达遂渐次裁撤。”注182则清末有县驿、澛港驿。′卡¢卡·小,税/王? ~免-肺·阅?犊!应改为“驿二:芜湖、澛港”。

19.滁州直隶州全椒县:“驿二:大柳、滁阳”。州条下无驿。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656《兵部》:“滁州直隶州滁阳驿,马四十三匹,马夫二十七名,差夫二十名;大柳驿,马四十三匹,马夫二十五名,差夫二十名;全椒县县驿,差夫八名。凡滁州直隶州属三驿。”《皖政辑要》:“滁阳驿、大柳驿……全椒县驿”注183。故滁州直隶州下应增“驿二:滁阳、大柳”,全椒县改为“驿一:全椒”。

20.和州直隶州未载驿站。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656《兵部》:“和州直隶州州驿,差夫八名。”《皖政辑要》载有“州驿”注184。故应增“驿一:含山”。

22.六安直隶州:“驿二:六安、椿树岗”。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656《兵部》:“六安直隶州州驿,马二匹,马夫二名;椿树冈驿,马六匹,马夫二名;钱家集驿,马三匹,马夫二名。¢齐′盛^晓!说?枉? ¢庚*薪+蕞`全.凡六安直隶州属三驿。”《皖政辑要》:“州驿、椿树冈驿、钱家集驿”注185。故应改为“驿二:泗州、旧虹县”。

24.泗州直隶州盱眙县:“驿二:淮原、都梁”。《嘉庆重修一统志》卷134《泗州直隶州》:“淮源驿(在盱眙县西南三十里,为凤庐二府之通道。今裁)”。王锡元等纂《盱眙县志稿》卷6《军制》:“旧有都梁、淮源二驿,额设差夫八名……淮源驿在治西南三十里,往濠、寿要道,后裁撤。”注186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卷656《兵部》:“盱眙县县驿,马三匹,马夫二名,差夫八名。”《皖政辑要》:“盱眙县县驿”注187。故应改为“驿一:天长”。

结 语

上文从五个方面分析了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安徽部分中的各类错讹有77处之多,仍不全面,并且已经剔除一些前人发现的错讹。限于主题,其他若干错讹之处更未在列。从中可以看出,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安徽部分用错漏百出来形容并不过分。另外,其书内容不完整,形式不统一,也是不足。特别是作者在著录各项事物时没有选定一个统一的断代,不少清末已经裁废的要素仍著录,笔者也就很难断定其著录事物是否错误,无法对其进行统一删改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迫切需要高质量的《地理志》来代替。

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广西部分校误注188

郭 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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